
6月15日下午,招就处组织全体人员在11号楼7层东厅开展集体学习。大家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以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会议由招就党支部李博书记主持。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李博书记强调,民法典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等都具有重大意义。大家要带头深入学习宣传推进民法典实施,确保民法典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