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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回高中母校进行本科招生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8日 17:23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全体在校学生:

学生是学校发展的核心,大家对学校的认知和关爱最能直接展现学校风格特色、实力以及学子的前程未来。在校大学生参与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具有其独特性,在提升社会交往综合能力的同时,能够现身说法为高中母校学弟学妹的高考报考起到示范、榜样与引导作用,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为充分展示我校风采,进一步增进我校与学生生源地高中的联系,提升我校在高中师生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深对我校的认识、认同,同时调动我校学生关心学校发展的积极性,助力学生社会实践,现决定利用学生寒假返家之机,开展“寒假回高中母校进行本科招生宣传”活动并招募本科招生宣传志愿者。

一、活动内容

1、向高中母校领导及老师表达感谢培养之情。向高中母校学生发放中北大学纪念品潜移默化地增强学生对中北大学的了解。

2、结合个人的切身感受与所学专业特点、自身兴趣爱好,面向高中母校学生,通过视频、PPT、照片、文字等多样的形式(招生办公室可提供宣传材料等)分享中北大学丰富的学习与生活,增进高中生对我校的了解,并解答学生提出的一般性问题,如学校基本情况、奖助政策、招生计划、专业设置、校园文化与生活等,动员有意向学生报考我校。也可以通过与高中班主任等的沟通完成宣讲,促进各位班主任对本班学生报考的引导。

3、为有意向报考中北大学的学弟学妹提供个性化的学业及报考指导,可通过微信、QQ等方式建立联系并保持持续性沟通,帮助其完成高考志愿填报(不清楚的内容可随时与招生办公室沟通咨询)。

4、在宣讲活动期间举行线上经验交流会,讨论宣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其对策。

二、报名条件

1、在校学生;

2、热爱学校,对学校有强烈的认同感;

3、对招生宣传工作有热情,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4、语言表达能力好,沟通协调能力强;

5、大学期间表现良好,有参与社团活动、科研项目、社会实践经历的同学优先考虑;

6、能够服从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

三、活动注意事项

1、开展活动前须与高中毕业母校相关部门沟通,确定招生宣传方案,并征得学校招生办同意备案后方能参与招生宣传工作;

2、必须参加学校招生办公室的培训,未参与培训者不得参与招生宣传工作;

3、活动期间注意提高安全意识,严防人身及个人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着装整洁,言谈举止得当,时刻注意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展现中北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

5、遵纪守法,遵从高中母校的安排,未经高中母校许可不得私下开展招生宣传活动;

6、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宣传学校的特色与亮点,对于不清楚、不明白或把握不准确的问题,暂不予回答或经请示后回答;

7、讲求实效,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渠道,将宣传效果最大化;

8、开展活动期间如遇特殊情况或重要事项须及时与招生办取得联系;

9、不得向高中学生做出任何关于录取的承诺;

10、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总结。

四、活动开展时间及奖励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晚18时截止报名,报名需填写《中北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志愿者报名登记表》同时按要求进群,志愿者名单由各学院上交招生办公室,各学院留底,11月13日确定志愿者名单。

2、培训时间:11月份此次社会实践前期工作全部完成,具体培训时间随后通知。

3、活动开展时间:寒假期间,具体时间个人与高中母校协商。

4、总结表彰:招生宣传志愿者应于开学后一周内将寒假本科招生宣传工作总结即实践报告(包括开展宣传活动的具体过程,总体宣传效果,活动现场照片,高中母校关心我校的哪些方面,约有多少学生希望报考中北大学以及自己认为应补充的内容等)与证明统一上交招生办公室,宣传活动的证明须加盖高中母校公章,招生办公室参照招生宣传志愿者活动参与总人数与宣传效果评选优秀志愿者并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也可针对本次本科招生宣传工作写心得感悟,遵循自愿原则,该心得感悟同以上材料一并上交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会将优秀稿件在招生网站及新媒体平台推送并表彰。

5、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会为参与此次宣讲活动的志愿者提供社会实践证明。

6、同时也欢迎与鼓励同学们以各种方式参与中北大学宣传工作。

 

活动主办方:中北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活动承办方:中北大学招生宣传协会

 

附属信息:中北大学招生宣传协会官Q:3186426941(外出宣讲群号通过该官Q公布),同时请关注“中北大学本科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0351-3922280

附件:中北大学招生宣传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中北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