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就【2018】1号
各授课教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做好本学期《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职业规划与素质提升部分)教学工作,特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学期授课安排已编入2017/2018第二学期本科教学计划,课程授课对象为2017级本科学生。
2、各授课教师应严格按照《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职业规划与素质提升部分)教学大纲(详见附件),根据学时安排、内容分配、重点难点等做好本学期课程的授课工作。
3、为规范课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将不定期进行课程抽查。请各授课教师认真备课,高质量完成本学期的授课工作。
4、各授课教师应注重授课效果。通过本课程教学实践,激发大学生自主发展意识,增强自主学习动力,形成自主学习习惯,提升自主学习能力;促使大学生树立正确发展观,提高职业发展能力,理性规划未来,促进成长成才。
5、做好课程与学科专业融合工作。在本学期课程授课中,鼓励各授课教师针对授课班级专业,邀请相关学科专家教授开展专业发展与职业规划相关讲座。
6、在本学期课程实践环节重点开展“三个一工程”,即:围绕“职业发展与素质提升”这一主题,聆听一场讲座、参加一次双选会、书写一篇体会。通过活动引导低年级学生感悟就业,规划大学生活,思考未来发展。
7、结课要求:本学期课程教学结束后,学生需提交:
(1)职业发展体会一篇,应结合参加双选会、聆听讲座等情况撰写;
(2)《职业生涯规划书》一份。
8、成绩评定、录入等事宜按照教务处要求统一执行,另行通知。
9、进行授课课件评比。招就处鼓励各授课教师根据专业特点等丰富教学内容,进行课程教学改革实践,本学期末将对授课课件进行评比,对优秀者给予奖励。
附件:《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职业规划与素质提升部分)教学大纲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2018年3月4日